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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后贴”!海口助力小微企业推出贷款贴息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5-5-27 10:20:23    信息来源:海口市龙华区政府

   从龙华区获悉,《海口市龙华区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方案》(以下简称“龙惠贷”方案)近日印发实施,旨在解决辖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该贴息采取“先付后贴”流程,企业首先要申报贷款贴息资格,审核通过后,龙华区金融办会对获资格企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企业与银行完成贷款业务。放款3个月内,由银行向龙华区金融办报送企业实际还款情况(贷款发放明细表、贴息资金申请函和还息明细表)。龙华区金融办依据报送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获资格企业账户。

申报对象

  注册地位于龙华区,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户及“三农”主体。

  贴息支持重点方向为本地旅游业、现代金融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产业、教育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健康医疗产业、现代物流业、医药产业、智能制造业等行业中的经营主体,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的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户及“三农”主体)。此外,对注册在龙华区的餐饮住宿、养老、托幼、家政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企业,也提供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贷款。

贴息标准

   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户)贷款额度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贷款金额0.6%的比例给予贴息补助;中型企业贷款额度未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按照贷款金额0.8%的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大型企业贷款额度未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贷款金额1%的比例给予贴息补助。

       在申请流程上,设置了两个申报渠道,企业可自主选择通过直接向区政府办(区金融办)申请或通过相关银行申报。企业申报贷款贴息资格后,区金融办会对获资格企业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企业与银行完成贷款业务;放款三个月内,由银行向区金融办报送企业实际还款情况,区金融办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获资格企业账户。政策还特别提到,已享受上级贴息补贴且未超实际支付利息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政策;符合多项龙华贴息政策的企业,按就高原则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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