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8〕4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18〕211号)有关规定,现征集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8年入库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条件 根据《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第五、第六、第七条相关规定,入库企业需满足相关条件,并在当年首次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我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已经完成,请相关企业用申请认定时的账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查看评审状态,根据《办法》相关规定,确认本企业是否具备入库条件。也可向海南省科技厅高新处咨询评审情况。 二、入库申请程序 根据《办法》第七条,入库程序为: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 (二)审核。省科技厅审核。 (三)公示。将拟入库企业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入库。发布入库通知。 三、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 请具备申请入库资格企业提交《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据实填写相关条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一式两份)。 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12月10日前。 提交材料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508房)。 联系方式:65323068, 65333525。
附件: 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