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琼工信信产〔2017〕205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7年全省互联网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各信息产业园区,各互联网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琼府〔2015〕42号),大力扶持全省互联网众创空间发展,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我厅决定再次组织开展全省互联网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省互联网众创空间进行全面评估,筛选出一批为我省互联网产业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创业空间、专业化服务的互联网众创空间,从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初期开办费用补贴、房租优惠及服务费用补贴、创业辅导补贴等资金支持。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工作对象为尚未纳入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在我省开办的专业化互联网众创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校园创业实验室等各类新型创业孵化载体。基本要求如下:
(一)互联网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应当是在海南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
(三)具有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具备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即入即开”条件;
(四)具有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有至少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运营和工作机制,具有完善的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
(六)具有配套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与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自建或主导建设创投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服务、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
(七)入驻企业应属于互联网初创企业,入驻团队应从事互联网产业项目(指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专门从事网络资源搜集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利用、生产、贮存、传递和营销信息商品,直接从互联网或与互联网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中获取全部或部分收入的项目,主要包括电子商务、游戏动漫、服务外包、大数据、研发设计、数字内容、物联网、卫星导航、互联网+旅游、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海洋、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政府、互联网+便民服务等15个垂直领域)。
三、提交材料
互联网众创空间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if !supportLists]-->(一) 海南省互联网众创空间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
(二)互联网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具备的基础条件、建设和运营目标、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等(编写提纲见附件2);
(三)孵化创新创业团队及企业成功案例;
(四)对提交材料真实性的声明(法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四、评估工作时间和方式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互联网众创空间认真梳理开办以来的运营情况,按照上述要求,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市县工信主管部门。
(二)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进行预评估后,出具评估意见,连同通过预评估的互联网众创空间相关材料,于2017年8月25日前一并提交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产业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估小组对相应众创空间进行
实地考察及评估评审。根据考察情况和评审结果,对通过评估的互联网众创空间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互联网众创空间。
五、有关要求
(一)互联网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
产业部署,加大力度扶持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信息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本辖区内互联网众创空间的评估工作。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请有关互联网众创空间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资料,确
保相关情况、数据和材料真实、全面、细致,以便顺利通过评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伟,联系电话:65239271
材料提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7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海南省互联网众创空间评估申请表
2. 互联网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附件1:海南省互联网众创空间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2:互联网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