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机关效能办公室(市投资环境监督中心):
七月中旬,我会接到海南高运贸易有限公司等会员企业送来的求助函。函中称贵局于2013年6月告知撤销海甸二东路摩托车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窗口,并通知相关企业统一到海口保税区国税局办税大厅办理摩托车购置税完税证明等。由此,给在新华南路、博爱路等老市区的相关企业及广大纳税商户带来极大不便。就企业反映的上述问题,近期,我会到相关办税窗口和企业进行调研核实,得知企业反映的问题属实。
近年来,市国税局在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开展“服务在心中 文明见行动”活动以及在有效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纳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我们也了解到市国税局在按照“一体化、综合化、专业化、扁平化”的原则,将原有的19个部门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国税局根据本单位情况就相关有效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等方面的举措,我们没有异议。但是,我们认为推出的举措不利于服务纳税人,甚至与我们税务机关倡导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宗旨背道而驰。何况,企业并没有主动要求我们税务部门增设新的办税窗口,而是要求市国税局保留原设的窗口。我们认为企业这样的要求不过分。在调研时,我们在与保税区办税窗口的办税员交谈时,他们也认为让企业统一到海口保税区国税局办税大厅办理摩托车购置税完税证明,造成那里工作量过大,觉得此举措考虑得有些偏颇。 基于各级税务机关奉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宗旨,把“让纳税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做为我们各级政府机关、各个部门服务的天职,以更好推进税企和谐建设。我会本着“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宗旨,请求市效能办(市投资环境监督中心)与市国税局协调尽快恢复市国税局海甸车购税办税窗口,以满足企业纳税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特此致函
海口市企业联合会 海口市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