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我市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会上,传达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表彰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交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的讲话,冀文林指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经济发展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准确判断新形势的前提下,牢牢把握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和新特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既要解决当前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定扩大就业,企业年均为海口新增约4万个就业岗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集体合同签订率占组建工会企业的65%;推动建立企业收入分配合理调节机制,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起由原来的每月630元调整至每月830元;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冀文林说,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和谐、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海口建设“四宜”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保障。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处理好劳资关系、建立和谐的企业作为大事来抓,全市的劳动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近20年来,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劳动关系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政府部门、企业和员工应对这一复杂局面的能力都有待加强。
冀文林强调,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把握好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双方必须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和理念,努力形成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企业要以职工为根本,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建立共享机制。企业要把以人为本的重点放在解决特困职工的实际问题上,放在保护职工的权益上,让员工感觉人格有尊严、生活有体面。三是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劳资关系的新途径、新方法。同时要落实好劳动合同制、工资协商制、民主管理制和矛盾调控制等规章制度。四是落实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查处侵害职工权益的企业,支持合法经营、公平对待职工的企业。五是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
冀文林指出,好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这样海口市做大做强做优才不是一句空话。总之,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多从法律的、经济的而不是行政的角度去想更多的管理办法;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要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障民生做出应有的贡献;员工要认清企业发展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为企业发展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政府、企业、员工三个方面都摆正位置,又有合理的法律、制度,加上相互尊重,我们一定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诚信社会也就有了载体。
会上,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金盘电气有限公司、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被授予“海口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代表单位在会经验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国林,副市长徐敏生,市政协副主席林道本出席会议,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执行主席羊孟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 工商联主要领导;市各区及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部分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受表彰的海口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市企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2、03、27
图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现场
图为受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