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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科〔2012〕14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08〕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2、对企业资产总额、年营业收入等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即企业资产总额和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1亿元。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提供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受理截止日期:5月30日。 (三)项目受理机构: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林梅 李信祥 电话:65339793,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1楼108房)。 (四)省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单位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符兰平 朱新民65333525 65323068 省财政厅企业处:谭昌友 68531850
附件:1. 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2. 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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