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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海南水利三大体系
发布时间:2011-7-11 9:00:18    信息来源:海南日报
    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5年我省水利建设的总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安排。《意见》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对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总体部署,堪称未来3至5年我省水利基础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首次明确为“建设国际旅游岛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现代农业不可替代的基本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的战略高度,并指出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已经凸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意见》提出,今后3至5年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是: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民生优先、促进发展”的总原则,以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着力构建水资源优化配置、防洪减灾、水环境与生态保护三大体系。具体包括五大任务: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水源工程、基本解决工程性、区域性缺水问题;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提高用水效益;规划建设一批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大中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任务,提高水利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水资源保障。
  省水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已经陆续启动了一批水利“大项目”建设。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开工,红岭灌区加紧开展前期工作,迈湾水库、天角潭水库等也进入了规划和前期工作,在完成全省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的基础上已启动全省小型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也在持续推进中,为《意见》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意见》还要求,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和促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各级政府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大对水利的资金投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务队伍建设。《意见》重申了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要求,并明确表示将多方面进一步开放我省水利投融资市场。
  省水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将是未来3—5年我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带动起一个水利建设的高潮,进而起到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作用。目前,我省已形成较为有利的加快水利建设环境,各地应尽快按照《意见》要求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发展规划,并专项安排重点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增强水利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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