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海南省2011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日前正式下达,安排省重点项目166个,年度计划投资723亿元。
在今年安排的166个省重点项目和7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中,竣工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177.5亿元;续建项目77个,年度计划投资357.6亿元;新开工项目51个,年度计划投资188亿元。
这些重点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215亿元;旅游产业项目29个,年度计划投资164.87亿元;城镇化建设项目13个,年度计划投资60.74亿元;新型工业项目25个,年度计划投资55.16亿元;高新技术项目9个,年度计划投资60.27亿元;文化产业项目3个,年度计划投资6.5亿元;现代农业项目12个,年度计划投资11.68亿元;生态环保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11亿元;社会民生项目20个,年度计划投资111.3亿元;商贸物流项目9个,年度计划投资26.4亿元。2011年还安排了104个预备项目。
省重点项目的安排原则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已明确的重大项目;对经济带动作用大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先导工程;2010年省重点项目的结转项目等。
省发改委强调,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省重点项目的工作要求,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领导,按照省重点项目责任分工,做到每个省重点项目,都要按照“六个一”,即“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的责任模式,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级级落实。
省发改委要求,针对省重点项目的竣工、续建、开工、前期工作等4个不同阶段,要切实采取措施,着力推进分别达到序时进度。对新开工项目,要以落实开工建设条件作为第一目标,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对竣工项目,要抓住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倒排建设工期,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对续建项目,要按月制定项目实施推进计划,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前期工作项目,要明确主要任务、主要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衔接、沟通、汇报,争取早日完成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